昌州人通〔2007〕115号
米东新区人事局,各县(市)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,州直有关单位:
现将自治区人事厅《关于做好2007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新人发〔2007〕49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各县市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的推荐工作,按照2007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,根据选拔条件,结合实际,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推荐工作;
二、 推荐人选的“特培”推荐表、申请表在新疆人事人才网(www.xjrs.gov.cn)或昌吉人事人才网(www.cjrs.gov.cn)下载。
三、 各县市、州直各单位务必于7月3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州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。
联系 人:罗 朋
联系电话:2342786
附件:《关于做好2007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新人发〔2007〕49号)

